绥化学院易燃易爆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操作规程

作者: 时间:2020-04-18 点击数: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学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液化气体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四、岗位职责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库房职责

1、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3、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卸管理;

4、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查看。

6、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二)采购部门职责

所采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实验实训室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由专人管理)

五、储存和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7、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内附有与本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

六、经营管理

1、采购部不得采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销售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七、装卸管理

1、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3、人力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八、出入库管理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场地内,并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九、废弃管理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3、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绥化学院保卫处